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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警察學院位于貴州省貴陽市雙龍航空港經濟區(qū),校園占地面積36.79萬平方米,設有10個教學單位,開設14個本科專業(yè),涵蓋法學、工學、教育學3個學科門類,形成了以公安學、公安技術為主體,法學、計算機、體育學等多學科發(fā)展的學科專業(yè)發(fā)展布局。學院歷經76年的建設與發(fā)展,牢牢堅守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秉持“忠誠、嚴格、求實、勤奮”的校訓,踐行“忠誠為本、育警鑄魂、德法兼修、知行合一”的辦學理念,切實履行“立德樹人、育警鑄魂”的使命。為推進人才強校戰(zhàn)略,優(yōu)化師資隊伍結構,結合學院高質量發(fā)展要求,現(xiàn)將2026年引進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五湖四海、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引進崗位及人數
根據工作需要,引進急需緊缺人才1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第十四屆貴州人才博覽會貴州警察學院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
三、引進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記錄,無學術不端行為;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忠誠于人民公安教育事業(yè),恪守教師職業(yè)道德和人民警察紀律,品行端正,廉潔自律;
(三)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能適應公安院校教學、科研、綜合管理等工作要求;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8年4月28日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85年4月29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當日。
(五)符合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及相關規(guī)定。
尚在試用期或服務期內的省內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不列入本次引才對象范圍;通過人才“綠色通道”政策引進到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在省內流動的,不得重復享受“綠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進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rst.guizhou.gov.cn)、貴州警察學院網站(http://www.gzpc.edu.cn)發(fā)布公開引才公告。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4月20日至28日17:00時止。
2.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于4月20日至4月28日17:00前登錄貴州人才博覽會官網注冊,在貴州人才博覽會官網向我院投遞求職簡歷及相關材料。
3.報名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職在編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個人工作單位信息,否則視為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信息。
4.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未按時提交報名材料等原因,導致網上資格審核未通過等問題的,后果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
5.報名人員提交報名后應及時登錄查看網上審核結果,如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6.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報名人員本人填寫,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7.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
(1)符合崗位要求的證書等材料;
(2)身份證復印件;
(3)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加蓋公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4)個人簡歷。
(三)資格初審
審核人員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開展資格初審,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說明理由。
高校自設學科等應聘人員所學學科專業(yè)與資格條件要求的學科專業(yè)相近但不在選定參考目錄,且所學專業(yè)課程、研究方向與崗位所需專業(yè)相近率達到70%,可納入報考范圍;崗位專業(yè)要求為二級學科的,對該二級學科專業(yè)所屬一級學科且課程相同率達到70%以上的,可納入報考范圍。相近專業(yè)認定須由用人單位(部門)邀請3名及以上同行業(yè)(領域)副高級以上職稱專家(外單位專家應不少于三分之一)組成專家委員會論證認定。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貴州警察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線上初評
對于崗位報名人數少于35人的,不開展線上初評,根據通過資格初審人數直接進入線下考核;報名人數大于35人的,須參加線上初評,按單個崗位與進入線下考核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線下考核。線上初評的方式及其他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及心理測評
1.對通過線上初評人員開展現(xiàn)場資格復審,除提供網上報名時1至4項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教育部學歷、學位在線認證報告;
(2)在職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轄權限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
2.對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現(xiàn)場開展心理測評,心理測評結果作為參考。
具體時間等要求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貴州警察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六)線下考核
對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開展線下考核。線下考核采取試講+專業(yè)問答方式進行,試講不指定用書,內容自選,須與應聘崗位相關,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試講成績占60%、專業(yè)問答成績占40%,總成績低于80分或未參加線下考核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計算。同一崗位應聘人員成績末位并列的,試講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線下考核結果及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在貴州警察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七)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及我省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測評結果在貴州警察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八)體檢
通過體能測評的,按線下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按單個崗位引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蓮蜋z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結果在貴州警察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九)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考察。政治考察嚴格按照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文件執(zhí)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學術標準相統(tǒng)一,將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報學院黨委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3.未能按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5.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務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7.有師德師風問題的;
8.截止考察環(huán)節(jié)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10.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的人員;
11.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12.存在實施虐待,故意傷害,強奸,猥褻,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利的相關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
13.根據公安機關政治考察的有關規(guī)定,或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政審不合格的人員;
14.家庭成員的考察根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公示和聘用備案
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經學院黨委研究同意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貴州警察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無異議,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及備案手續(xù)。
公示期間查實有影響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交辦理備案手續(xù)的相關材料,視為本人放棄擬聘用資格。
因不合格或放棄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經黨委研究,可按照線下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遞補,最多可遞補2次。
五、相關待遇
事業(yè)編制身份,享受事業(yè)編制人員相關待遇。
六、相關要求
(一)引進的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應嚴格遵守學院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組織安排,按要求完成教學、科研、綜合管理等各項任務。
(二)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和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對違紀違規(guī)、徇私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違紀違規(guī)、學術不端、提供虛假信息、無效證明或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并追究法律責任。
(四)學院紀委全程監(jiān)督人才引進工作,監(jiān)督電話:0851-85407455。
(五)學院政治部人事處聯(lián)系電話:0851-85405349。
七、附則
(一)未定事宜,由貴州警察學院商貴州省公安廳、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
(二)本公告由貴州警察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第十四屆貴州人才博覽會貴州警察學院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docx(點擊下載)
貴州警察學院
2026年4月17日
(信息來源: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604/t20260417_90020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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